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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爱卫〔2017〕2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爱国卫生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爱卫〔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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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75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09日09:39:06 打印此页 关闭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爱国卫生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2017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方法,规范管理,强化督导,充分发挥群众运动优势,以卫生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为主要载体,有效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努力推动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进一步创新宣传方法,扩大宣传成效,组织开展第29个爱国卫生月、第8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隆重纪念爱国卫生运动开展65周年,充分动员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年度健康素养促进项目,调整充实市级健康巡讲专家库,大力开展健康巡讲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确保各类巡讲活动累计不少于50场次,努力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二、大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下达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合爱卫〔2014〕19号)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创建工作:包河、蜀山要健全完善卫生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成果;肥西要启动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长丰、庐阳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力争年内通过省级评审验收,其它县(市)区要对照创卫目标的时间节点要求,尽快启动创建工作;三河镇、井岗镇要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确保通过国家卫生镇和省级卫生镇复审,其他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镇。进一步加强卫生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省级、市级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水平。
  三、积极探索健康城镇建设。认真贯彻《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爱卫发〔2016〕5号)及《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皖爱卫〔2016〕45号)精神,积极探索健康城镇建设。包河区、蜀山区要认真组织实好省级健康促进区项目创建工作,为下一步开展健康城区创建奠定基础;已获得命名的国家级、省级卫生镇及省级卫生村,要积极开展健康村镇试点工作,并争取纳入全省试点。
  四、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县(市)区爱卫办要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政〔2015〕218号)要求,有序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全面完成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和农村水质卫生监测项目任务。配合美丽乡村建设,做好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改厕年报信息采集工作,提升数据质量,做好统计汇总及分析。
  五、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病媒生物的科学防控,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三防设施建设;完善病媒生物防治服务机构备案、公示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行业指导协调作用,规范服务行为。继续开展全市病媒生物监测和病媒生物侵害调查,掌握病媒生物的消长规律,科学指导防制工作。
  六、强化爱国卫生队伍建设。继续强化爱卫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县级有专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村(社区)网络健全。强化人才培养,采取专家授课和实地考察等形式,举办爱国卫生工作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各级爱卫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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