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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出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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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531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09日10:01:59 打印此页 关闭

  日前,宿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9‰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得到有效控制。
  《意见》指出,每5年组织一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增强预警能力。加强各木竹检查站检疫检查能力,支持检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强化砀山县、灵璧县两个专职检疫检查站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同时,深入开展林业检疫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市、县级药械药剂储备制度,建设5个县级药械药剂储备库,保障重点地段林业生物灾害的防治需要,提升减灾能力。推进社会化防治,构建政府主导、林业经营者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防治体制,积极培育专业化防治组织,促进区域性的统防统治。
  《意见》强调,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检疫检验、预防和除治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林业有害生物除治、监测调查等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需要的相关机具列入农机补贴范围,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当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防治检疫机构和检疫检查站建设,强化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另外,《意见》还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对美国白蛾疫情严重扩散、未完成年度除治任务的县(区)和责任部门,市政府将进行重点管理和跟踪督查,实行限期整改和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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